歷代志下19:10

中文和合本(简体)

10 住 在 各 城 里 你 们 的 弟 兄 , 若 有 争 讼 的 事 来 到 你 们 这 里 , 或 为 流 血 , 或 犯 律 法 、 诫 命 、 律 例 、 典 章 , 你 们 要 警 戒 他 们 , 免 得 他 们 得 罪 耶 和 华 , 以 致 他 的 忿 怒 临 到 你 们 和 你 们 的 弟 兄 ; 这 样 行 , 你 们 就 没 有 罪 了 。

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

10 各城中的同胞若把案件帶到你們面前,無論是殺人流血,還是有關律法、誡命、律例和典章的案件,你們都要警告他們不要得罪耶和華,免得耶和華的烈怒臨到你們和你們的同胞。你們這樣行,就沒有罪了。

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

10 各城中的同胞若把案件带到你们面前,无论是杀人流血,还是有关律法、诫命、律例和典章的案件,你们都要警告他们不要得罪耶和华,免得耶和华的烈怒临到你们和你们的同胞。你们这样行,就没有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