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林多后书 13

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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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 這是我第三次要去你們那裡。聖經上說:「任何控告必須有兩三個證人作證才能成立。」2 我第二次去探望你們的時候已經警告過了,如今我雖然不在你們那裡,但仍要再次警告那些犯罪的人以及其餘的人:我再來的時候,必不寬容。3 既然你們要我證明是基督藉著我說話,那麼你們當知道,基督處理你們這類的事絕不軟弱,祂在你們當中充滿力量。4 不錯,祂的軟弱之軀曾被釘在十字架上,但如今祂靠上帝的大能活著。我們也跟祂一樣軟弱,但為了你們,我們要靠上帝的大能和祂一同活著。5 你們要自我省察,看看自己是否真正信主,也要察驗自己。除非你們經不起察驗,否則,你們應該知道耶穌基督住在你們裡面。6 我希望你們會知道,我們是經得起考驗的。7 我們祈求上帝使你們一件惡事都不做,不是為了要顯明我們經得起考驗,而是要你們行事端正,就算我們經不起考驗也無妨。8 因為我們不能抵擋真理,只能擁護真理。9 只要你們剛強,我們就是軟弱也歡喜。我們為你們祈禱,盼望你們做純全的人。10 我寫這封信是預先警告你們,免得我到你們當中的時候,必須運用基督給我的權柄嚴厲地對待你們。基督賜給我這權柄是為了造就人,不是毀壞人。11 最後,弟兄姊妹,我還有幾句話要說:你們要喜樂,追求完善,接受勸勉,同心合意,和睦共處。這樣,仁愛和平的上帝必常與你們同在。12 你們要以聖潔的吻彼此問候。13 全體聖徒都問候你們。14 願主耶穌基督的恩典、上帝的慈愛、聖靈的感動,常與你們眾人同在!

哥林多后书 13

中文和合本(简体)

1 这 是 我 第 三 次 要 到 你 们 那 里 去 。 凭 两 三 个 人 的 口 作 见 证 , 句 句 都 要 定 准 。2 我 从 前 说 过 , 如 今 不 在 你 们 那 里 又 说 , 正 如 我 第 二 次 见 你 们 的 时 候 所 说 的 一 样 , 就 是 对 那 犯 了 罪 的 和 其 馀 的 人 说 : 我 若 再 来 , 必 不 宽 容 。3 你 们 既 然 寻 求 基 督 在 我 里 面 说 话 的 凭 据 , 我 必 不 宽 容 。 因 为 , 基 督 在 你 们 身 上 不 是 软 弱 的 , 在 你 们 里 面 是 有 大 能 的 。4 他 因 软 弱 被 钉 在 十 字 架 上 , 却 因 神 的 大 能 仍 然 活 着 。 我 们 也 是 这 样 同 他 软 弱 , 但 因 神 向 你 们 所 显 的 大 能 , 也 必 与 他 同 活 。5 你 们 总 要 自 己 省 察 有 信 心 没 有 , 也 要 自 己 试 验 。 岂 不 知 你 们 若 不 是 可 弃 绝 的 , 就 有 耶 稣 基 督 在 你 们 心 里 麽 ?6 我 却 盼 望 你 们 晓 得 , 我 们 不 是 可 弃 绝 的 人 。7 我 们 求 神 , 叫 你 们 一 件 恶 事 都 不 做 ; 这 不 是 要 显 明 我 们 是 蒙 悦 纳 的 , 是 要 你 们 行 事 端 正 , 任 凭 人 看 我 们 是 被 弃 绝 的 罢 !8 我 们 凡 事 不 能 敌 挡 真 理 , 只 能 扶 助 真 理 。9 即 使 我 们 软 弱 , 你 们 刚 强 , 我 们 也 欢 喜 ; 并 且 我 们 所 求 的 , 就 是 你 们 作 完 全 人 。10 所 以 , 我 不 在 你 们 那 里 的 时 候 , 把 这 话 写 给 你 们 , 好 叫 我 见 你 们 的 时 候 , 不 用 照 主 所 给 我 的 权 柄 严 厉 的 待 你 们 ; 这 权 柄 原 是 为 造 就 人 , 并 不 是 为 败 坏 人 。11 还 有 末 了 的 话 : 愿 弟 兄 们 都 喜 乐 。 要 作 完 全 人 ; 要 受 安 慰 ; 要 同 心 合 意 ; 要 彼 此 和 睦 。 如 此 , 仁 爱 和 平 的 神 必 常 与 你 们 同 在 。12 你 们 亲 嘴 问 安 , 彼 此 务 要 圣 洁 。13 众 圣 徒 都 问 你 们 安 。14 愿 主 耶 稣 基 督 的 恩 惠 、 神 的 慈 爱 、 圣 灵 的 感 动 , 常 与 你 们 众 人 同 在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