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21:6

中文和合本(简体)

6 要 归   神 为 圣 , 不 可 亵 渎   神 的 名 ; 因 为 耶 和 华 的 火 祭 , 就 是   神 的 食 物 , 是 他 们 献 的 , 所 以 他 们 要 成 为 圣 。

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

6 他們要做上帝的聖潔之民,不可褻瀆我的名。因為他們負責獻我的火祭,即我的食物,所以要保持聖潔。

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

6 他们要做上帝的圣洁之民,不可亵渎我的名。因为他们负责献我的火祭,即我的食物,所以要保持圣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