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马书8:3

中文和合本(简体)

3 律 法 既 因 肉 体 软 弱 , 有 所 不 能 行 的 , 神 就 差 遣 自 己 的 儿 子 , 成 为 罪 身 的 形 状 , 作 了 赎 罪 祭 , 在 肉 体 中 定 了 罪 案 ,

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

3 律法因為人性軟弱而無法成就的事,上帝親自成就了。祂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和罪人一樣有血有肉的人,作了贖罪祭,廢掉了罪的權勢,

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

3 律法因为人性软弱而无法成就的事,上帝亲自成就了。祂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和罪人一样有血有肉的人,作了赎罪祭,废掉了罪的权势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