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记26:12

中文和合本(简体)

12 每 逢 三 年 , 就 是 十 分 取 一 之 年 , 你 取 完 了 一 切 土 产 的 十 分 之 一 , 要 分 给 利 未 人 和 寄 居 的 , 与 孤 儿 寡 妇 , 使 他 们 在 你 城 中 可 以 吃 得 饱 足 。

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

12 「每逢第三年是十一奉獻年。你們應當把自己的十一奉獻拿出來分給利未人、寄居者和孤兒寡婦,使他們在你們居住的城邑吃飽喝足。

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

12 “每逢第三年是十一奉献年。你们应当把自己的十一奉献拿出来分给利未人、寄居者和孤儿寡妇,使他们在你们居住的城邑吃饱喝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