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數记28:24

中文和合本(简体)

24 一 连 七 日 , 每 日 要 照 这 例 把 馨 香 火 祭 的 食 物 献 给 耶 和 华 , 是 在 常 献 的 燔 祭 和 同 献 的 奠 祭 以 外 。

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

24 接連七天,除了日常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,還要照上面的規定給耶和華獻上馨香的火祭。

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

24 接连七天,除了日常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,还要照上面的规定给耶和华献上馨香的火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