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斯拉记9:12

中文和合本(简体)

12 所 以 不 可 将 你 们 的 女 儿 嫁 他 们 的 儿 子 , 也 不 可 为 你 们 的 儿 子 娶 他 们 的 女 儿 , 永 不 可 求 他 们 的 平 安 和 他 们 的 利 益 , 这 样 你 们 就 可 以 强 盛 , 吃 这 地 的 美 物 , 并 遗 留 这 地 给 你 们 的 子 孙 永 远 为 业 。 』

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

12 所以不要讓你們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,也不要讓你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。永不可為他們謀求平安和好處。這樣,你們就可強盛,吃那裡的美好出產,也可將那地方留給你們的子孫作為永久的產業。』

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

12 所以不要让你们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,也不要让你们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。永不可为他们谋求平安和好处。这样,你们就可强盛,吃那里的美好出产,也可将那地方留给你们的子孙作为永久的产业。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