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 27

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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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 耶和華對摩西說:2 「你把以下條例告訴以色列人。 「如果有人許下特別的願,以付身價的方式奉獻一個人給耶和華,就要為被奉獻者估定身價。3 以聖所的秤為準,要為二十至六十歲的男子估價五百五十克銀子,4 女子則估價三百三十克銀子;5 五至二十歲的男子估價二百二十克銀子,女子則估價一百一十克銀子;6 滿月至五歲的男子估價五十五克銀子,女子則估價三十三克銀子;7 六十歲以上的男子估價一百六十五克銀子,女子則估價一百一十克銀子。8 如果許願的人因貧窮而負擔不起,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面前,祭司要按他的能力另行估價。9 「如果有人許願獻牲畜給耶和華作供物,所獻的牲畜就會成為聖物。10 不可更換所獻的牲畜,不可以壞換好,也不可以好換壞。如果更換,兩頭牲畜都會成為聖物。11 如果許願獻的是不潔淨的牲畜,即不能獻給耶和華作供物的牲畜,那人就要把牲畜帶到祭司面前,12 由祭司評定牠的好壞,祭司估價多少就是多少。13 那人如果有意贖回,必須支付祭司估定的價值,再加付五分之一。14 「如果有人把房子獻給耶和華,祭司就要評定房子的好壞,祭司估價多少就是多少。15 那人如果想贖回房子,必須支付祭司估定的價值,再加付五分之一,房子便仍歸他所有。16 「如果有人把自己繼承的部分土地獻給耶和華,祭司就要按照土地的播種量來估價,撒二十公斤大麥種子的土地值五百五十克銀子。17 如果有人在禧年奉獻土地,所估的價便是定價。18 如果是在禧年以後獻的,祭司要按照距下個禧年的年數來估價,估價要逐年減低。19 如果那人想贖回所獻的土地,要在估價的基礎上加付五分之一,土地便仍歸他所有。20 他如果沒有贖回土地,而是賣給別人,便再也不能贖回。21 到了禧年,那土地要像永遠獻給耶和華的土地一樣歸耶和華,成為祭司的產業。22 「如果獻給耶和華的土地不是自己的產業,而是買來的,23 祭司就要按照距下個禧年的年數來估價。那人要當天付清地價,地價歸耶和華。24 到了禧年,他要把所獻的土地歸還原主。25 所有價銀的秤量要以聖所的秤為準,即二十季拉為一舍客勒[1]26 「潔淨牲畜的頭胎,無論是牛是羊,已經屬於耶和華,任何人不可再把牠獻給耶和華。27 如果是不潔淨牲畜的頭胎,他可以在祭司的估價基礎上,加付五分之一把牠贖回;如果不贖回,就要按估價把牠賣掉。28 凡永遠獻上的[2],不論是人、牲畜或是田產,都不可賣掉,也不可贖回,因為這一切都屬於耶和華,是至聖的。29 凡永遠獻上的人不可被贖回,必須被處死。30 「土地的所有出產中,不論是穀物還是樹上的果實,十分之一屬於耶和華,是聖物。31 如果有人想從那十分之一中贖回一部分,他要加付估價的五分之一。32 至於牛羊,要讓牠們從牧人的杖下經過,每數十隻,第十隻屬於耶和華,是聖物。33 不論是好是壞,不可挑揀,不可更換。如果更換,兩隻都要歸耶和華,不可贖回。」34 以上是耶和華在西奈山上藉摩西向以色列人頒佈的誡命。

利未记 27

中文和合本(简体)

1 耶 和 华 对 摩 西 说 :2 你 晓 谕 以 色 列 人 说 : 人 还 特 许 的 愿 , 被 许 的 人 要 按 你 所 估 的 价 值 归 给 耶 和 华 。3 你 估 定 的 , 从 二 十 岁 到 六 十 岁 的 男 人 , 要 按 圣 所 的 平 , 估 定 价 银 五 十 舍 客 勒 。4 若 是 女 人 , 你 要 估 定 三 十 舍 客 勒 。5 若 是 从 五 岁 到 二 十 岁 , 男 子 你 要 估 定 二 十 舍 客 勒 , 女 子 估 定 十 舍 客 勒 。6 若 是 从 一 月 到 五 岁 , 男 子 你 要 估 定 五 舍 客 勒 , 女 子 估 定 三 舍 客 勒 。7 若 是 从 六 十 岁 以 上 , 男 人 你 要 估 定 十 五 舍 客 勒 , 女 人 估 定 十 舍 客 勒 。8 他 若 贫 穷 , 不 能 照 你 所 估 定 的 价 , 就 要 把 他 带 到 祭 司 面 前 , 祭 司 要 按 许 愿 人 的 力 量 估 定 他 的 价 。9 所 许 的 若 是 牲 畜 , 就 是 人 献 给 耶 和 华 为 供 物 的 , 凡 这 一 类 献 给 耶 和 华 的 , 都 要 成 为 圣 。10 人 不 可 改 换 , 也 不 可 更 换 , 或 是 好 的 换 坏 的 , 或 是 坏 的 换 好 的 。 若 以 牲 畜 更 换 牲 畜 , 所 许 的 与 所 换 的 都 要 成 为 圣 。11 若 牲 畜 不 洁 净 , 是 不 可 献 给 耶 和 华 为 供 物 的 , 就 要 把 牲 畜 安 置 在 祭 司 面 前 。12 祭 司 就 要 估 定 价 值 ; 牲 畜 是 好 是 坏 , 祭 司 怎 样 估 定 , 就 要 以 怎 样 为 是 。13 他 若 一 定 要 赎 回 , 就 要 在 你 所 估 定 的 价 值 以 外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。14 人 将 房 屋 分 别 为 圣 , 归 给 耶 和 华 , 祭 司 就 要 估 定 价 值 。 房 屋 是 好 是 坏 , 祭 司 怎 样 估 定 , 就 要 以 怎 样 为 定 。15 将 房 屋 分 别 为 圣 的 人 , 若 要 赎 回 房 屋 , 就 必 在 你 所 估 定 的 价 值 以 外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, 房 屋 仍 旧 归 他 。16 人 若 将 承 受 为 业 的 几 分 地 分 别 为 圣 , 归 给 耶 和 华 , 你 要 按 这 地 撒 种 多 少 估 定 价 值 , 若 撒 大 麦 一 贺 梅 珥 , 要 估 价 五 十 舍 客 勒 。17 他 若 从 禧 年 将 地 分 别 为 圣 , 就 要 以 你 所 估 定 的 价 为 定 。18 倘 若 他 在 禧 年 以 後 将 地 分 别 为 圣 , 祭 司 就 要 按 着 未 到 禧 年 所 剩 的 年 数 推 算 价 值 , 也 要 从 你 所 估 的 减 去 价 值 。19 将 地 分 别 为 圣 的 人 若 定 要 把 地 赎 回 , 他 便 要 在 你 所 估 的 价 值 以 外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, 地 就 准 定 归 他 。20 他 若 不 赎 回 那 地 , 或 是 将 地 卖 给 别 人 , 就 再 不 能 赎 了 。21 但 到 了 禧 年 , 那 地 从 买 主 手 下 出 来 的 时 候 , 就 要 归 耶 和 华 为 圣 , 和 永 献 的 地 一 样 , 要 归 祭 司 为 业 。22 他 若 将 所 买 的 一 块 地 , 不 是 承 受 为 业 的 , 分 别 为 圣 归 给 耶 和 华 ,23 祭 司 就 要 将 你 所 估 的 价 值 给 他 推 算 到 禧 年 。 当 日 , 他 要 以 你 所 估 的 价 银 为 圣 , 归 给 耶 和 华 。24 到 了 禧 年 , 那 地 要 归 卖 主 , 就 是 那 承 受 为 业 的 原 主 。25 凡 你 所 估 定 的 价 银 都 要 按 着 圣 所 的 平 : 二 十 季 拉 为 一 舍 客 勒 。26 惟 独 牲 畜 中 头 生 的 , 无 论 是 牛 是 羊 , 既 归 耶 和 华 , 谁 也 不 可 再 分 别 为 圣 , 因 为 这 是 耶 和 华 的 。27 若 是 不 洁 净 的 牲 畜 生 的 , 就 要 按 你 所 估 定 的 价 值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赎 回 ; 若 不 赎 回 , 就 要 按 你 所 估 定 的 价 值 卖 了 。28 但 一 切 永 献 的 , 就 是 人 从 他 所 有 永 献 给 耶 和 华 的 , 无 论 是 人 , 是 牲 畜 , 是 他 承 受 为 业 的 地 , 都 不 可 卖 , 也 不 可 赎 。 凡 永 献 的 是 归 给 耶 和 华 为 至 圣 。29 凡 从 人 中 当 灭 的 都 不 可 赎 , 必 被 治 死 。30 地 上 所 有 的 , 无 论 是 地 上 的 种 子 是 树 上 的 果 子 , 十 分 之 一 是 耶 和 华 的 , 是 归 给 耶 和 华 为 圣 的 。31 人 若 要 赎 这 十 分 之 一 的 甚 麽 物 , 就 要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。32 凡 牛 群 羊 群 中 , 一 切 从 杖 下 经 过 的 , 每 第 十 只 要 归 给 耶 和 华 为 圣 。33 不 可 问 是 好 是 坏 , 也 不 可 更 换 ; 若 定 要 更 换 , 所 更 换 的 与 本 来 的 牲 畜 都 要 成 为 圣 , 不 可 赎 回 。34 这 就 是 耶 和 华 在 西 乃 山 为 以 色 列 人 所 吩 咐 摩 西 的 命 令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