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记 14

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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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 「你們是你們上帝耶和華的兒女,不可為死人割傷自己或剃光前額。2 因為你們是屬於你們的上帝耶和華的聖潔子民,祂從天下萬族中揀選你們作祂寶貴的產業。3 「你們不可吃任何可憎之物。4 但你們可以吃牛、綿羊、山羊、5 鹿、瞪羚、野山羊、野綿羊和羚羊。6 凡蹄子分瓣且反芻的動物,你們都可以吃。7 在那些只是反芻或只是蹄子分瓣的動物中,你們不可吃駱駝、野兔和獾,因為牠們反芻但蹄子不分瓣,是不潔淨的。8 你們也不可吃豬,因為豬雖蹄子分瓣但不反芻,是不潔淨的。你們不可吃這些動物的肉,也不可摸牠們的屍體。9 「水族中,凡有鱗和鰭的,你們都可以吃。10 凡無鱗和鰭的都不潔淨,你們不可吃。11 「你們可以吃潔淨的鳥類。12 不可吃的鳥類有鵰、胡兀鷲、黑禿鷲、13 鳶、隼類、14 烏鴉類、15 駝鳥、夜鷹、海鷗、鷹類、16 小鴞、大鴞、倉鴞、17 鵜鶘、魚鷹、鸕鷀、18 鸛、鷺鳥類、戴鵀和蝙蝠。19 「凡有翅膀、會爬的昆蟲都不潔淨,你們不可吃。20 凡有翅膀的潔淨之物,你們都可以吃。21 「你們不可吃死掉的動物,但可以送給或賣給住在你們城裡的外族人吃。因為你們屬於你們的上帝耶和華,是聖潔的民族。你們不可用母山羊的奶煮牠的羊羔。22 「你們每年要獻出收成的十分之一;23 要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選定的敬拜場所,在祂面前吃所獻的十分之一的穀物、新酒、油以及頭生的牛羊。這是為了讓你們學習一生敬畏你們的上帝耶和華。24 如果你們的上帝耶和華賜福你們,使你們豐收,而你們住的地方離祂選定的敬拜場所太遠,以致不能把收成的十分之一送去,25 就可以把那些收成換成銀錢帶去。26 在那裡,你們可以隨意買牛、羊、淡酒或烈酒,然後一家人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面前吃喝快樂。27 不可忘記住在你們城裡的利未人,因為利未人沒有分到土地作產業。28 「每逢第三年末,你們要把那年所有出產的十分之一拿出來,存放在你們的城裡,29 讓你們城中沒有土地的利未人、寄居者和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飽。這樣,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必使你們凡事蒙福。

申命记 14

中文和合本(简体)

1 你 们 是 耶 和 华 ─ 你 们   神 的 儿 女 。 不 可 为 死 人 用 刀 划 身 , 也 不 可 将 额 上 剃 光 。2 因 为 你 归 耶 和 华 ─ 你   神 为 圣 洁 的 民 , 耶 和 华 从 地 上 的 万 民 中 拣 选 你 特 作 自 己 的 子 民 。3 凡 可 憎 的 物 都 不 可 吃 。4 可 吃 的 牲 畜 就 是 牛 、 绵 羊 、 山 羊 、5 鹿 、 羚 羊 、 ? 子 、 野 山 羊 、 麋 鹿 、 黄 羊 、 青 羊 。6 凡 分 蹄 成 为 两 瓣 又 倒 嚼 的 走 兽 , 你 们 都 可 以 吃 。7 但 那 些 倒 嚼 或 是 分 蹄 之 中 不 可 吃 的 乃 是 骆 驼 、 兔 子 、 沙 番 ─ 因 为 是 倒 嚼 不 分 蹄 , 就 与 你 们 不 洁 净 ;8 猪 ─ 因 为 是 分 蹄 却 不 倒 嚼 , 就 与 你 们 不 洁 净 。 这 些 兽 的 肉 , 你 们 不 可 吃 , 死 的 也 不 可 摸 。9 水 中 可 吃 的 乃 是 这 些 : 凡 有 翅 有 鳞 的 都 可 以 吃 ;10 凡 无 翅 无 鳞 的 都 不 可 吃 , 是 与 你 们 不 洁 净 。11 凡 洁 净 的 鸟 , 你 们 都 可 以 吃 。12 不 可 吃 的 乃 是 雕 、 狗 头 雕 、 红 头 雕 、13 ? 、 小 鹰 、 鹞 鹰 与 其 类 ,14 乌 鸦 与 其 类 ,15 鸵 鸟 、 夜 鹰 、 鱼 鹰 、 鹰 与 其 类 ,16 ? 鸟 、 猫 头 鹰 、 角 鸱 、17 鹈 鹕 、 秃 雕 、 鸬 ? 、18 鹳 、 鹭 鸶 与 其 类 , 戴 ? 与 蝙 蝠 。19 凡 有 翅 膀 爬 行 的 物 是 与 你 们 不 洁 净 , 都 不 可 吃 。20 凡 洁 净 的 鸟 , 你 们 都 可 以 吃 。21 凡 自 死 的 , 你 们 都 不 可 吃 , 可 以 给 你 城 里 寄 居 的 吃 , 或 卖 与 外 人 吃 , 因 为 你 是 归 耶 和 华 ─ 你   神 为 圣 洁 的 民 。 不 可 用 山 羊 羔 母 的 奶 煮 山 羊 羔 。22 你 要 把 你 撒 种 所 产 的 , 就 是 你 田 地 每 年 所 出 的 , 十 分 取 一 分 ;23 又 要 把 你 的 五 谷 、 新 酒 、 和 油 的 十 分 之 一 , 并 牛 群 羊 群 中 头 生 的 , 吃 在 耶 和 华 ─ 你   神 面 前 , 就 是 他 所 选 择 要 立 为 他 名 的 居 所 。 这 样 , 你 可 以 学 习 时 常 敬 畏 耶 和 华 ─ 你 的   神 。24 当 耶 和 华 ─ 你   神 赐 福 与 你 的 时 候 , 耶 和 华 ─ 你   神 所 选 择 要 立 为 他 名 的 地 方 若 离 你 太 远 , 那 路 也 太 长 , 使 你 不 能 把 这 物 带 到 那 里 去 ,25 你 就 可 以 换 成 银 子 , 将 银 子 包 起 来 , 拿 在 手 中 , 往 耶 和 华 ─ 你   神 所 要 选 择 的 地 方 去 。26 你 用 这 银 子 , 随 心 所 欲 , 或 买 牛 羊 , 或 买 清 酒 浓 酒 , 凡 你 心 所 想 的 都 可 以 买 ; 你 和 你 的 家 属 在 耶 和 华 ─ 你   神 的 面 前 吃 喝 快 乐 。27 住 在 你 城 里 的 利 未 人 , 你 不 可 丢 弃 他 , 因 为 他 在 你 们 中 间 无 分 无 业 。28 每 逢 三 年 的 末 一 年 , 你 要 将 本 年 的 土 产 十 分 之 一 都 取 出 来 , 积 存 在 你 的 城 中 。29 在 你 城 里 无 分 无 业 的 利 未 人 , 和 你 城 里 寄 居 的 , 并 孤 儿 寡 妇 , 都 可 以 来 , 吃 得 饱 足 。 这 样 , 耶 和 华 ─ 你 的   神 必 在 你 手 里 所 办 的 一 切 事 上 赐 福 与 你 。